曾汉周(1917-2001)出生于江西省瑞金县。曾汉周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曾汉周同志少年时期,就接受革命思想,积极参加中央苏区革命斗争。1936年4月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先后在红一军团一师二团三营八连任战士、班长、排长。1936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历任陕西吴旗镇兵战、甘肃黑城岔兵站采购员,红军总部特务连二连、延安联防军后勤部军需粮秣科科长,抗大四大队供给处主任。1946年1月至1950年1月先后担任东北军政大学供给部副部长、部长、政治委员。
1950年1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中央政法五机关党委副书记。1954年12月起,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交通厅厅长、刑庭庭长。1956年当选为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63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1966年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82年12月任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顾问。1987年离休。1980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曾汉周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副厅长兼第一审判庭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圆满地完成了对林彪和“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审判工作。
2001年9月27日曾汉周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10月30日《人民日报》刊登逝世消息。
曾汉周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为社会主义法制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生。
曾汉周同志的骨灰于2002年4月19日安放于风景秀丽的北京昌平凤凰山陵园。
1980年9月,曾汉周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副厅长兼第一审判庭
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对林彪和“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审判1980年9月,曾汉周同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
副厅长兼第一审判庭副庭长兼第一审判庭审判长,
对林彪和“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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